林长制简报2022第15期
第15期
平顶山市林长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全市“林长+检察长”制工作进展
为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合力,推进检察监督与林业行政执法良性互助,优势互补,市林业局派驻专业技术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林业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全面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自《平顶山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出台“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目前,汝州市、宝丰县、鲁山县、卫东区、湛河区已印发“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市林长办要求,全市各地要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
全市“林长+检察长”制工作进展统计表
单 位 | 工作进度 | 发文字号 |
市本级 | 已经印发 | 平林长办〔2022〕9号 |
汝州市 | 已经印发 | 汝林长办〔2022〕8号 |
舞钢市 | 正在协调会签 | |
宝丰县 | 已经印发 | 宝林长办〔2022〕11号 |
郏 县 | 正在协调会签 | |
鲁山县 | 已经印发 | 鲁林长办〔2022〕13号 |
叶 县 | 正在协调会签 | |
新华区 | 正在协调会签 | |
卫东区 | 已经印发 | 平卫林长办〔2022〕7号 |
湛河区 | 已经印发 | 平湛林长办〔2022〕6号 |
石龙区 | 正在协调会签 | |
示范区 | 正在协调会签 | |
高新区 | 正在协调会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