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林业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林长制工作简报第六期

高建立到鲁山开展林长巡林工作

 

3月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级副总林长高建立到鲁山县开展巡林工作,实地察看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森林消防队驻防和物资配备等有关情况,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给予肯定。

高建立指出,自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以来,全市各地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宣传员、战斗员作用,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确保了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安稳定,为守护好平顶山的绿水青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建立强调,森林防火关乎全市生态资源安全,清明节临近,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重要性,协同配合,强化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关措施,科学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国家林草局印发《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明确林长制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及考核方式。办法自2022年2月28日起施行。

年度督查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内容包括: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和突出工作成效7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监测、督查等结果,结合日常监管,对各省进行综合评分。

规划期考核每5年开展一次,时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相对应,规划期末利用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等成果,结合年度督查考核,对照各省目标进行评定。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于次年3月初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并报送中共中央组织部,将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