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林业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平顶山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平顶山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执法科室、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林业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2日


 

平顶山市林业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持续推进林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规范我市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报送”的工作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林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法实施涉林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1、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相关科室和单位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明确的抽查事项,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2、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单,建立按抽查事项分类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3、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按按照流程进行,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抽取,抽查对象名单从建立的《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人员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里随机抽取产生,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随机抽取记录存档备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综合考虑业务科室、监管职责、人员配备等因素。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林业省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每次的抽查比例为10%-30%,确因工作需要,也可实行抽查对象全覆盖。对于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问题的被抽检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次数、比例和次。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结果的运用

1、实行“抽查一通报”制度。各有关科室、单位对抽查情况及处结果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除涉密外),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必须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2、加快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科室、单位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各业务科室要加强通协调,推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制度建设,并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进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指导对口业务检查工作,并具体实施监管机构及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管理和录入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的工作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在实施双随机”抽查前,有关科室和单位要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熟悉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流程,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三)规范检查程序。各科室、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有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每年年初,相关科室和单位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抽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平顶山市林业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

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次/年

检查方式

备注

1

平顶山市林业局

对生产、加工、经营、调运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情况的监督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等。

平顶山市林业局

一般检查

事项

对生产、加工、经营、调运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情况的监督检查

30%

1-2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