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黄河流域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和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任务,省林业局近日出台《河南省黄河流域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黄河流域大力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工作。
《方案》明确,通过在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鹤壁、许昌、濮阳、三门峡、商丘、周口13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等黄河流域(包括干流、支流、受水区)地区大力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使得该区域广大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森林功能效益显著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土田园特色更加突出,涉林产业兴旺发展,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活幸福感有效提升。到2025年,在沿黄建设不同类型的森林特色小镇300个,国家、省、市、县级森林乡村6000个,森林乡村“示范村”1800个。
《方案》对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以及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均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指出,要严格按照建设条件高标准培育建设单位,扎实开展核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宁缺勿滥,确保建设质量。小镇建设要编制建设规划设计,在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开展。要立足于森林资源、自然风光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区分不同类型:以森林资源或温泉、地热、水域资源为依托,着力打造森林休闲度假、森林运动体验、森林养生养老等为主导产业的森林康养小镇;以区域内森林群落优势、独特的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为依托,大力建设森林生态观光为主导产业的森林旅游特色小镇;以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林下经济为依托,大力培育桃、苹果、核桃、花椒、林苗花木和林菌、林药、林蜂及木材生产加工等产业特色小镇;以高标准造林绿化、多功能林业生态服务为依托,着力打造生态绿化特色小镇。
针对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方案》指出,各市要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和“河南省森林乡村考核检查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标准,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品,高质量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及推荐申报工作。森林乡村建设一要加大力度保护乡村地形地貌、山水田园、林草植被等自然景观以及古树名木、古村落等。二要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风景林、防护林、绿地游园、庭院绿化等建设。三要大力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开展森林抚育经营,积极培育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四要注重培育涉林产业品牌,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干鲜果、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和食用菌等林下经济产业。五要积极推动果树进村,大力发展林果采摘、森林观光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挖掘乡村生态文化,努力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
针对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指出,以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为对象,进一步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推动提质升级改造,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单位命名为森林乡村“示范村”,拉高示范标杆。申报“示范村”要编制有作业设计,达到村庄林木覆盖率、绿化景观质量、林业产业发展等标准条件。要积极抓好森林乡村的提质升级,按要求认真组织“示范村”的培育建设和筛选上报。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建设和申报工作质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局将对各地申报的单位组织开展核查,严格奖惩管理。
针对市、县级森林乡村建设。《方案》指出,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性森林乡村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市、县级森林乡村建设。从市、县级森林乡村中选择重视程度高、基础条件好的村庄,抓好升级改造,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创造条件。通过开展市、县级森林乡村建设,推动形成梯次渐进的森林乡村培育机制,全面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森林乡村建设体系。
为加大对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的政策倾斜,省林业局设立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补贴造林、重点林业工程、生态廊道、退耕还林、湿地保护、森林抚育、林场建设、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国储林建设、林下经济、林业产业、科技兴林、科技推广等各类林业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对每个认定命名的“示范村”奖补15万元、森林特色小镇奖补30万元,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能,在不违反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行按进度分阶段拨付。
《方案》要求,各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沿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森林河南“六化”建设任务统一安排,与“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美丽小镇”等建设有机结合。要成立高规格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推动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在安排相关项目时优先支持森林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支持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加大名优特色苗木培育,确保种苗供应;要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完善激励政策措施,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资金、金融资本等多元化投入,引导支持村镇集体开展自主建设,发动村民群众积极参与,为建设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三要抓好作业设计。要充分认识抓好作业设计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建设单位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切实做到先设计后施工。作业设计要有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地点、种植方式、进度安排、检查验收及投资等实施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小镇设计要根据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核心竞争力,突出自然环境因素和宜居宜业方向,务求森林资源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注重改善民生,体现出现代化、生态化和人性化的特点。森林乡村设计要把握好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兼顾景观、保护和新建有机结合的原则,保护好山、水、林等原有自然风貌、古树名木等,选择能够体现地域性植被景观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做到与观花、观叶、观果植物、蜜源植物、香源植物等有机结合;推动果树进村,在村内及周边空地多设计建设小果园、小游园,做到田园特色突出、风格色彩协调,打造真正属于农民群众自己的美丽乡村。
四要强化技术支撑。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技术培训,通过室内讲授、现场教学、网络在线平台等方式解读规范标准、观摩建设成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真正培养一支懂技术、会指导、能操作的人才队伍,加大从作业设计到施工验收全程技术指导管理。要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通过科技示范、科技下乡等形式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建设单位编制规划设计、开展乡村绿化、发展林业产业。要强化职能作用,用好市场导向,支持和鼓励建设主体引入专业社会化服务,出台政策措施畅通第三方组织参与渠道,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五要加强宣传示范。要深入挖掘建设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能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和范例,树立典型示范样板,带动建设工作上台阶。要加大与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社会认知,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要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爱绿人士投入参与。要注重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区域品牌的打造和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省林业局将对建设工作开展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重点宣传表扬。
来源:河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