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林业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河南省林业局加强新修订《森林法》宣传实施工作

为落实国家林草局学习新修订《森林法》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河南省林业局6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林业系统深刻认识修订森林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修订《森林法》宣传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新修订的《森林法》新增森林权属、发展规划等章节,条文数从49条增加到84条,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新目标新理念新举措固化为法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构建现代林业治理体系、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新修订《森林法》列为普法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把新修订森林法列为林业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法内容。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林业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与方式,结合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以及植树节、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节点,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扩大新修订《森林法》的影响力。

通知强调,《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根本大法,关乎林业工作全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森林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新修订《森林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协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以及工作事项与责任清单的通知,具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要与各地林业部门及时进行涉法业务衔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力确保新修订《森林法》顺利施行。

(来源:河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