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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

2024年,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基本情况。

我市处于暖温带和北亚热带气候交错的边缘地区,地势西高东低,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动植物资源丰富。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30万亩,林木蓄积量1235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35.3%。全市湿地总面积67.2万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含试点)6处。全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17处。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造”。全市完成营造林6.8万亩。“一村万树”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确定的百村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共种植各类苗木34万余株、0.8万亩,提升了乡村绿化美化水平,为和美乡村建设增颜提质。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市领导带队在卫东区参加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面向社会组织开展13个“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项目,参与人数5630余人次,植树2.9万株。财政投资160余万元对白龟湖中心三个相邻岛屿约25.83公顷进行生态修复,提升树种丰富度,改善鸟类适生环境。

二是“管”。全面落实长制,市第一总林长陈向平、市总林长李明俊多次批示林长制工作,签发总林长令3个,市级林长巡林36次,在造林绿化黄金期、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病虫害防治关键期提醒林长巡林,县级林长巡林480余次。坚持“项目为王”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向省林业局上报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5个,利用林地面积177.8公顷,较好服务保障了昭平台水库扩容、环湖路、祥云河西线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林草湿地手续办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通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2起,处罚116人,恢复林地3.3公顷,补种树木1.2万株。

三是“防”。全年森林防火安全形势稳定,第一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实行《平顶山市森林防灭火“13611工作机制》,2024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按照“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的职责,全面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落实,扎实做好防灭火工作,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全市实现“零火情”,有效维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1.66%,其中病害发生率0.14%,虫害发生率1.52%,均为低虫低感轻度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防治指标均低于省定目标管理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学习、担当、创新、一流”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同发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科学绿化。一是安排造林绿化。进一步挖掘林业用地空间开展国土绿化,全市安排营造林12.61万亩,其中新造林1.42万亩,森林抚育11.19万亩,重点实施山区生态林、乡村绿化美化和森林抚育等工程。二是安排环城绿化。以高铁站、高速口入市视野范围,及平煤大道以北荒山荒地、草地、低效残次林地、及道路两侧空地为重点,规划面积8.02万亩,实现环城三季见彩、四季常绿。

(二)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森林督查。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问题做到“四高一低”,即疑似违法图斑核实率100%、违法问题图斑查处率100%、整改率100%、查处整改完成质量率100%。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对涉林违法犯罪形成震慑,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安全。二是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开展日常监测重点野生动物迁徙活动,为我市开展鸟类科研监测工作提供详实数据。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抓好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紧盯外来物种入侵,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科学绿色防治,规范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率低于3.6‰。

(三)稳抓森林防火。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前、损失要小”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健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机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使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明显下降,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