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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延林对郏县森林公安工作作出批示

7月9日,平顶山日报以森林公安的“郏县样板”为题,整版刊发郏县森林公安局忠诚履职,创新工作发展,积极服务大局,全力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先进事迹。7月13日,省林业局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朱延林作出批示:郏县森林公安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队伍,注重创新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在执法规范化、情报信息化、队伍正规化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值得全省森林公安学习。


以下是森林公安的“郏县样板”全文:


森林公安的“郏县样板”

 


 

新闻背景

人们翘首以盼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森林法》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与大山为伴,与林海为伍,春天在山花中查访,夏日在松涛中巡山,秋季在乡间林镇说法,寒冬为破案卧雪爬冰;他们将哨位设在山的顶端,把家安在密林深处,只为让树林茁壮成长,让鸟儿自由飞翔,让植被得到保护。

 

他们就是来自享誉全国、叫响中原、领跑鹰城的“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郏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

 

在《森林法》实施之际,记者来到了郏县森林公安局,所见所闻,感动至深。在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过程中,全体民警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法治刻在脑中、把人民放在心上,用他们的心血和汗水护卫着郏县人民的绿色长廊,无愧于“绿色铁军”这个称号。

 

国家林业局、河南省林业厅、平顶山市林业局,以及省、市森林公安局领导,多次莅临郏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局守护绿水青山、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赞扬。

 

目前,通过全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郏县林地面积达1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52.2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33.6%,在全县形成了“城市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城乡绿化格局。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郏县森林公安局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捍卫绿色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荣誉多多:

 

被国家森林公安局授予“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

连续8年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全省执法办案示范单位”;

连续3年被市森林公安局授予“全市森林公安先进单位”;

连续3年被郏县县委、县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还有“全省森林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百姓满意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优秀单位”、“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此外,郏县森林公安局长王军芳荣获“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十佳公安局长”荣誉称号,先后被国家、省、市森林公安局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

 

郏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贾国旗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不仅如此,郏县森林公安局在做好生态护卫上,亮点纷呈:

 

-----为实现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管理,郏县森林公安局率先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自主研发了“森林公安信息化管理软件”,即“森警应用”。

 

该软件将全县森林资源和森林市场主体人员数据,带入可视化空间中,能直观的了解各警务目标所在的空间位置、分布情况及其分布规律,方便完成日常警务管理。

 

该软件作为一个模块,加载到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上(简称PGIS),开创了全国森林公安应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先河。其意义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可为警务信息提供快速的定位参考。森林资源地理空间庞大,且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这对森林公安林区管理提出极大挑战。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可完美解决这一难题。

 

二是可为警务工作提供空间辅助决策分析。警用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人、事、地、物”信息高度关联,借助相关应用工具,有效地对警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立体展现,为警务管理与指挥决策提供高效服务。

   

实施动态化信息管理模式,不仅改变了民警以往“拍脑袋想”、“掏口袋查”的落后管理手段,而且为侦查盗伐案件提供了更重要的依据,吸引了全省同行纷纷来此参观学习。

 

-----为保护古树名木,郏县森林公安局给郏县境内古树名木制作了“二维码”身份证。

 

据了解,郏县境内共现存古树名木1239棵,其中古树群6个663棵,散生有576棵。主要有国槐、柏树、皂荚树、榔榆树、黄连木、葛花树等20多个。

 

从地域上看,郏县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在茨芭、安良、黄道、白庙、堂街等山区乡镇、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

 

通过两年的努力,完成了对古树名木信息采集,统一了编号和定位,建立了古树名木电子档案。

 

如今,群众只需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就能获取树木知识,还可以强群众爱绿护绿意识。

 

-----为惩治教育涉林违法犯罪人员,履行植被恢复之责,郏县森林公安局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执法林”基地。

 

《森林法》规定,盗伐滥伐林木在处罚的同时,还要责令补种树木。但责令补种落实起来困难重重,什么时间种、种在什么地方、谁来监督落实,成了不大不小的问题。

 

为了保证执法到位,郏县森林公安局创新工作思路,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2处“执法林”基地,造林总面积300余亩,在县财政局开设专用账户,违法行为人以委托的形式,直接与造林公司签订协议,预交补植树木费用。于是,河南就有了这片“执法林”,《森林法》中的“责令补种”树木的条款在郏县落地生根了。

 

这个举措不仅能有效增加林地面积,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有效惩治教育涉林违法犯罪人员,探索出了一条林业生态补救的路子。

 

……

 

时间追朔到2010年12月31日。这一天,郏县森林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时任郏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的王军芳,时任郏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的贾国旗,被组织任命为郏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和政委。

 

王军芳,1992年从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一直在郏县公安局工作。长期的公安工作,造就他敬业正直、英勇无畏,刚正不阿的个性。

 

他俩上任后,面对“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无办公车辆”的现状,不被困难所压倒,立即进入工作角色。经过深入调研,很快厘清了工作思路,提出努力在全市森林公安系统实现“三个目标”的定位,即创新引领局、工作领先局、争先示范局。

 

在上述工作思路的引领下,郏县森林公安局在局长王军芳、政委贾国旗的带领下,全体民警以“加压奋进,滚石上山”的工作精神,发奋图强、克难攻坚,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使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仅2011年至2012年,郏县森林公安局实现了从“落后样板”到“学习榜样”的神奇蜕变,破蛹化蝶:

 

2011年3月,郏县政法委号召全县政法机关开展向郏县森林公安局学习活动;

2011年9月,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座谈会上,郏县森林公安局作为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唯一代表,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2012年3月,平顶山市林业局号召全市林业系统开展向郏县森林公安局学习活动;

2012年7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郏县森林公安局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这是河南省森林公安系统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森林公安局。

2012年9月,郏县人民政府给郏县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

 

……

 

变化,一切来自于队伍建设,一切来自于工作创新,一切来自于科学管理。

 

挂牌成立至今,郏县森林公安局从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从护航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法治化道路,交出了生态文明保护的森林公安方案。

 

挂牌成立至今,郏县森林公安局同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展开斗争,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一道保护生态安全不可替代的屏障。

 

据统计,9年时间,郏县森林公安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78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07人次,实现了“零上访、零申诉、零错案”,年年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执法办案先进单位”。

 

谈起竞进超越,王军芳局长深有感慨的对记者说:“这一切得益于我们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秉持‘护绿为国’理念,创新工作发展,积极服务大局,为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队伍建设,演绎团队凝聚力量

 

郏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之初,局长王军芳、政委贾国旗就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每天上午9点才能见到三两个民警“上班”,10点半后就没了人影儿。临时办公场所到处是尘土飞扬,仅有的一个办公沙发,因为少了一条腿而成为摆设。

 

令人焦虑的不仅如此。

 

县森林公安局成立前,有两名民警曾因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被纪检部门追责,以至于民警谈案色变。

 

 埋怨情绪带来士气低落,人浮于事产生工作懈怠。带好这支队伍,亟待解决的问题千头万绪。

 

严格执行制度---郏县森林公安局以此作为推动工作步入正轨的切入点。

 

王军芳说,队伍正规化建设离不开制度建设,打好翻身仗就更要以严格执行制度为发力点。严格执行制度的过程,是重塑这支队伍的重要环节。

 

推出半军事化管理,从局长、政委到普通民警都有与之相对应的考核标准,考评结果不仅在局森林公安信息网进行公示,而且还与年终考核实行无缝对接……严格的规章制度,带来的是明显变化:

 

从办公场所秩序井然到警容风纪严整,从规范执法到办案争先恐后---高涨的工作热情,让郏县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不断提速。

 

据统计,在正式挂牌后的3个月时间里,郏县森林公安局就办理涉林案件73起,一位群众还亲自送来写有“为民解优、秉公执法”的锦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底子薄、基础差,怎么改?对此,贾国旗说:“当时有些民警连传唤证和传唤通知书如何使用都分不清。只有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才能在工作中底气十足”。

 

共识就此形成。郏县森林公安局为民警列出了学习时间表:每周一是雷打不动的学习时间。如有民警外出执行任务,回来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学习补上。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郏县森林公安局,每位民警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从上级领导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讲话精神,到涉林法律法规,民警们都会认真抄写,并每周上交一篇学习体会,最后由贾国旗逐个进行批改。

 

为了提高民警办案能力,该局邀请法律专家为民警上专业知识课,使民警受益匪浅,从中帮助解决不少工作中的难题。

 

贾国旗说,以前是要我学,现在是我要学。在实际工作中,民警们真正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学习已成为全局民警的自觉行为。

 

只有团队跑起来,才能实现集体的加速跑。在苦练内功的同时,郏县森林公安局还通过老民警带新民警的“一帮一”活动,实现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提升,用镜子校正自己。在郏县森林公安局,全面提升民警的工作能力体现在许多细微之处。

 

郏县森林公安局有两块一模一样的黑板:一块在局办公楼大厅,另一块在王军芳的办公室。黑板上的内容每周有专人负责更新,全局民警各项考核项目、进度、得分等情况一目了然。

 

王军芳说,考核就像一面镜子,可以让你从中找到需要提高的地方。“把该做的工作想明白,把该做的工作讲明白,把该做的工作做明白”,这才是考核的真正目的。

 

如今,郏县森林公安局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这种能力和习惯的养成是日积月累的,并非一日之功。

 

堵源截流,治愈乱砍乱伐“顽症”

 

在森林公安没有成立之前,郏县在林木资源管理上存在着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收购等久治不愈的“顽症”问题。

 

为根治“顽症”,2011年以来,郏县森林公安局创新管理,探索出一条“抓两头,堵源截流;带中间,规范管理”的工作模式,解决了林木行业管理难的问题,遏制了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木材经营健康发展。

 

---先堵源,对滥伐实施釜底抽薪

 

“你前脚刚到,他后脚就溜”。

 

在郏县,曾有不少木材经营个体商户靠着“三轮车加铁锯”与当地林业部门打开了“游击战”。

 

这些个体户商户大多3-5人结伙,一辆三轮车、一把铁锯,当日伐、当日卖,从中赚取差价。其显著特点:数量多、规模小、消耗大、层次低、分布广、流动快,是滥伐林木的“主力军”。

 

针对这一难题,郏县森林公安局经过深入调研,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经纪人的参与,林木买卖双方很难发生联系。于是,郏县森林公安局行动随即展开。

 

积极与主管林木经纪人的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将林木经纪人纳入管理范围,釜底抽薪,堵住了滥伐“源头”。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依据《河南省经纪人条例》给郏县森林公安局出具了《行政委托书》,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经纪人管理严厉打击林木违法交易活动的通知》。

 

为了及时获得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信息,郏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广大林木经纪人和采伐人的思想觉悟。取得《经纪人证书》的合法经纪人在其交易地域内,一旦发现有黑市交易,就主动检举揭发,木材经营个体商户失去了违法经纪人的“桥梁”,滥伐林木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后截流,阻断非法林木的出路

 

不仅堵源,还要截流。

 

只有截断林木非法市场的出路,才能更有效地防止林木盗伐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了截流,郏县森林公安局积极主动与林政部门协作,对从事采伐的个体商贩,实行先采集人员、车辆、工具信息,出具建档证明后,林政部门才审批经营许可证,卡住了“中间”环节,规范了采伐行为,截断了非法林木的流通“渠道”。

 

为了截流,郏县森林公安局与地方公安部门深度融合,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列为特种行业管理,堵住了非法林木市场流通的“漏洞”。

 

为了截流,郏县森林公安局实施林区网格化管理,每位民警不仅要管理一个片区,还要联系片区内最少4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预防非法收购林木案件的发生。

 

通过这些措施,郏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非法收购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呈现出“不办理采伐手续不交易,无合法来源证明不收购”的良好局面。

 

科学管理,减少涉林违法犯罪

 

为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水平,郏县森林公安局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运作,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创新执法模式,减少涉林违法犯罪。

 

---建立“森警应用”,提升警务效率

 

由于传统管理方式对信息掌握不全面,导致对森林资源的把控十分不足。

 

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对每块林地的生态情况做到精准无误?郏县森林公安局清醒认识到,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是解决林业管理中存在不足的手段。

 

郏县森林公安局经过反复调查论证,邀请专家指导,依托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按照森林公安基础信息采集标准,自主研制开发了“森林公安信息化管理软件”,即“森警应用”。

 

该软件引入PCIS系统后,弥补了常规信息化应用系统中分析数据的局限性,综合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所特有的空间分析功能和强有力的可视化表达能力,使警务数据信息和空间信息融为一体,从而提高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能力。

 

据了解,郏县森林公安局在建设“森警应用”过程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基础工作信息的实战服务。对照国家局森林公安信息采集标准,进一步理顺了信息采集的基础分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称谓。

 

在案件信息采集上,添加了涉案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户籍地、现住地等15项;在车辆、工具类信息采集上,添加了数据的类型、产地、颜色、价格、标识号等21项。为案件串并、以物找人等侦查措施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是凸显基础工作信息的关联应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主要管理公安信息五要素,即以地为中心,实现人口、案件、机构、物品的关联管理。

 

遵照这一建设思路,在“森警应用”建设中,采取以“地”管人。以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与涉林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对接为切入点,抓住“企业”这一静态的相对固定的生存要素,建立“以企业管人”、“见人知情”的定向关联;采取以“身份证号码”为组带,建立人、案、物、组织”信息互通、互溶的关联模式,实现“大数据”的整合和“信息化”研判,为林区管理和打击犯罪提供立体式信息支撑。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信息的采集审核。首先多元化采集。对相关企业、村组山场、古树名木等资料实行多元化信息采集。其次严把审核关。“森警应用”增设了审核功能,确保了平台数据信息全面详实、准确可靠。

 

“森警应用”投入运行后,对郏县森林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大变化:

 

一是巡逻防控精确高效。“森警应用”软件包含林区治安重点部位、案件“三高”分布、涉林人员管控、森林资源布局、生产经营点情况和巡查记录等内容。民警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多方位、多条件查询,为准确判断林区热点问题、落实防范措施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援。

 

二是案件侦办能力提升。民警通过“森警应用”,快速圈案发范围内所有木材加工厂、以及涉林人员情况,并通过分析逐步缩小排范围,提升侦办案件效率。

 

---创新“执法模式”,建立执法林基地

 

单纯的打击并非森林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要管好森林资源,必须在强化打击的同时,教育涉林违法犯罪人员,履行植被恢复之责。

 

郏县森林公安局在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林业法律法规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违法者都愿意缴纳罚款,而不愿意自己补种树木。因此,被破坏的林木资源得不到补充。

 

面对这一问题,郏县森林公安局就产生了用罚款来建设“执法林”基地的想法。于是,在2012年3月12日,全国第34个植树节,郏县森林公安局在白庙乡建设了全省第一个林业“执法林”基地。

 

《森林法》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人员须补植树木。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处罚裁定对补植地点及树权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际操作难以执行落实。

 

为了保证执法到位,郏县森林公安局创新工作思路,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2处“执法林”基地,造林总面积300余亩,在县财政局开设专用账户,违法行为人以委托的形式,直接与造林公司签订协议,预交补植树木费用。

 

据了解,这2处“执法林”基地均建在恶劣的石质山地上,种植了6000多株绿化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90%以上。

 

王军芳局长对记者说,“执法林”基地的建设,产生了四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真正把法律法规落到了实处。通过建立执法林基地,林业部门利用违法者缴纳的罚款进行造林,代为补种,不仅使违法者得到了应有的处罚,更重要的是,林业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全的彻底的执行到位。

 

 

二是增强了违法者的守法意识。在建立“执法林”之前,森林公安是按照损毁林木的价值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建立“执法林”后,森林公安不仅按照损毁林木价值进行处罚,还要按照补种树木的合理开支,包括苗木费、整地栽植费、浇水管护费等,责令违法者缴纳代为补种树木的费用。由于违法者受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处罚,感受到了违法行为牺牲的成本太高,就在很大程度上更加敬畏法律法规。

 

三是扭转了“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的社会认知。“执法林”基地的建设,为罚没收入的使用开辟了新的领域,使罚没收入的使用有了更加合法合规的渠道和途径。建设“执法林”,“用罚款来种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的社会认知,提升了森林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

 

四是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建立“执法林”基地,主要目的就是扩大林业执法的社会效果,产生的效果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想。每天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通过身临其境,人们对林业法律法规有了感性的认识,对“违法必究”有了直观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生态护卫,开展环境资源执法

 

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落实,着力解决环境资源保护问题。

 

 

---成立“环境警察大队”,统一开展环境执法

 

如何保护环境资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公安、环境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由县森林公安局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联合成立环境警察大队,统一开展环境执法,为郏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017年6月,郏县环境警察大队正式成立,其职责有以下三个方面:

 

对环境执法工作中妨碍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对依法已作出环保处罚,需要对相关责任执行治安拘留的;依法办理环保部门移交的环保刑事案件。

 

环境警察成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生态环保这一目标,大打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共取缔“散乱污”钉子户47家,制止、纠正环境违法企业56家64件次,开展集中巡查136次,训诫谈话18人,办理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5人。办理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3人。办理环保案件数量占全市的56%,环保处罚数额占全市的90%。

 

为此,在全县召开的环境污染整治表彰大会上,郏县县委、县政府对环境警察大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给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王军芳获个人三等功。

 

面对成绩,王军芳说了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破解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部门执法力量拳头不硬、效果不佳等问题,树立了执法权成。二是缓解了县公安部门警力不足问题,使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拓宽了森林公安的执法职能,队伍受到了锻炼,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

 

---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开展非法采砂治理

 

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耕地、林地、滩涂等范围内非法采挖砂石。

 

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无证、无序,乱采乱挖砂石,打击非法采砂刻不容缓。

 

如何保护砂石资源?县委、县政府把重任交给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郏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12月,以郏县森林公安局为主体的环境资源保护联合执法大队正式成立。郏县森林公安局发挥职能优势,与环保、水利、交通、林业、土地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联合执法大队按照全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和巡查、处置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以高压态势保护了环境资源,打击了砂石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打击上,联合执法大队重拳出击亮“三招”:

 

  一是加强打击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不留情面,从严打击,从重处理,依法取缔。今年以来,对非法采砂进行了5次集中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执法行动146次,参与执法人员达600余人次,关闭取缔非法采砂场47个,查封囤积砂石17余万立方,没收无合法来源砂石8.9万余立方,查扣采砂设备40余台(套)。

 

二是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为切实加强采砂整治,在沿河乡镇街道、沿河相关单位及村、组建立了巡查队,实行上下联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使非法采砂行为被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力度。整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打防并举,整治与教育结合。做到行政执法手续不全不取缔,严格执法程序到位,有效地避免了矛盾冲突现象发生。

 

经过一波又一波对非法采砂专项治理,郏县逐步实现了砂石资源有序开发、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各项经济活动持续向好。

 

……

 

征途如虹,整装再发。

 

如今,郏县森林公安局新枝勃发,翠绿竞吐。跃上新起点,该局将不忘初心,履职尽责,为实现“绿满郏县、绿秀郏县、绿美郏县、绿富郏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河南省林业局